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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百色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0-09-11

广西省百色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百城街道办事处东合、利元两社区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用地(不含东合社区东增屯)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8830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6847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7119元/亩到68476元/亩之间。

百城街道办事处的拉域社区、东合社区东增屯和龙景街道办事处的七塘社区七塘屯、竹州屯、百标屯、六降屯、泵当屯、那楼屯、那坚屯、那马屯、冻忍屯、六料屯、以及逻索村、莲塘村、大湾村、那毕村等社区、村、屯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用地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3882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5048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2620元/亩到50483元/亩之间。

百城街道办事处东笋社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大同村、大旺村等社区、村、屯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用地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941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251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8128元/亩到32515元/亩之间。

江凤村、百法村、永乐镇南乐村等村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38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49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622元/亩到30491元/亩之间。

四塘镇在百东新区规划区内永靖村、桂明村、新明村、社马村、保安村、富联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17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8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700元/亩到18800元/亩之间。

百城街道办事处的六苜村、龙景街道办事处大和村、福禄村、东怀村、六居村、乌拉村、凡平村及其他所列社区、村、屯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用地;汪甸乡、四塘镇原白兰乡、龙川镇、阳圩镇、大楞乡、泮水乡等乡镇位于规划区内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1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4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00元/亩到16400元/亩之间。

汪甸乡、龙川镇、阳圩镇、大楞乡、泮水乡等乡镇位于规划区外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9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00元/亩到1560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