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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代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0-09-29

蒋某经常晚上到某酒店揽活儿,替在酒店喝了酒的客人代驾。2014年9月3日,蒋某和几个朋友聚餐后,喝了半斤白酒。之后,他像往常一样来到某酒店。听到酒店员工喊“有没有代驾”,他觉得这个活不错,就主动自荐,接了这一单“活儿”。

当晚22时30分许,蒋某驾驶客人的福特轿车行至某路口时,与一辆等红灯的丰田轿车发生了追尾。事故发生后,丰田司机拨打电话报警。接警后,警察赶赴现场,当时蒋某因醉酒严重,已倒地不省人事。

后经某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0.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标准。

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蒋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没有异议,表示认罪。

据蒋某称,他平常在酒店门口揽活儿,帮人代驾。当询问他是何职业时,他回答:“没有职业,黑代驾吧。”并表示自己当时真的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就开上车了,至于发生什么事故了,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现非常后悔。

在法官询问是否能够赔偿损失时,蒋某表示代驾收入不多,目前没有能力赔偿。

根据公诉机关建议,该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整个庭审过程用时8分钟,

某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蒋某具有酒精含量大于200mg/100ml的从重情节和归案后如实供述的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宣判后,蒋某情绪激烈,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最终,某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那么本案中酒店有无责任?

据蒋某交代,作为“黑代驾”,他平时就是在酒店等活,在酒店消费的客人有代驾需要,就会通过酒店服务员联系他们,当天这单活也是这样接的。在酒店消费后,顾客委托酒店寻找代驾人员,双方之间形成委托关系。由于饮酒,顾客判断能力受限,其委托酒店代为寻找代驾人员,那么酒店就负有审核代驾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驾驶技能的责任。该案中的顾客通过酒店找到了蒋某这样的“黑代驾”,并且蒋某当时已处于醉酒状态,对于损害后果,酒店可能将面临赔偿责任。

本案为何从重判处?

醉酒类危险驾驶罪,血液中酒精含量是重要的定罪量刑考量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为起刑点,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应从重处罚。同时,作为代驾司机,本应尽到更为谨慎的注意义务,但蒋某醉酒后代驾发生事故,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并造成财产损失,这一行为相比普通醉酒驾车更为恶劣,量刑时,法官已酌情考虑这一情节。

本案赔偿如何解决?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蒋某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可以与蒋某协商解决,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