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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滞纳金是破产债权吗

时间:2020-12-14

违约金滞纳金是破产债权吗

不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是可以理解为在支付债权债务时,不把违约金与滞纳金计算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答《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违约金滞纳金是否算破产债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申请破产时,有关违约金与滞纳金不计在破产债权内。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