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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险的保险待遇

时间:2020-09-11

一、什么是公共交通意外险

公共交通意外险是一种新型保险,依公交交通不断发展而产生。公交意外险是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公交意外险的投保范围包括,合法乘坐公交客运工具的乘客。所谓出行工具是指公交汽车、出租车、轮渡、地铁等。但根据出险情况分析,公交车占到大头。但是出租车出险、地铁出险都值得警惕。

二、公共交通意外险的保险待遇

公交意外险的投保范围包括,合法乘坐公交客运工具的乘客。所谓出行工具是指公交汽车、出租车、轮渡、地铁等。但根据出险情况分析,公交车占到大头。但是出租车出险、地铁出险都值得警惕。

乘客自上公交车开始至下车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乘车中遇到因紧急刹车而不慎摔伤、因车辆行驶中起火而烧伤等意外伤害,还是自己不慎摔倒、磕碰,不管任何原因,都属于“公交车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

参加保险后,如乘客在乘车中遇到各种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可获最高1万元保障金,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最高可获5000元保障金;如乘客因在车上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将获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障金最高4万元和最高2万元医疗保障金(包括门诊费、住院费)。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所购买的一种保险。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