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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损一年后能不能申诉

时间:2020-12-31

一、消费者权益受损一年后能不能申诉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理侵害超过一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一年后不能申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二)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七条 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二、消费者申诉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申诉的案件。消费者申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除了文章中给大家介绍的申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受损后,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进行申诉或者起诉的,应此在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及时止损。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