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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时间:2020-09-11

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所以,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除非被保险人在自杀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两年后自杀的,均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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