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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玩忽职守属于哪些行为

时间:2021-01-13

公务员玩忽职守属于哪些行为?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公务员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一)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损失但损失后果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就应认为属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政策不明确、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等原因,以致于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的行为。一般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缺乏犯罪所具备的主观罪过,而是主观上想把事情办好,但实际却事与愿违。这同玩忽职守有本质区别,故对此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二者在侵犯的客体、危害后果和主体上是基本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地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对公务员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其实也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要与一些常见的罪名进行区分,此时玩忽职守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的话将就不可以追究公务员的刑事责任。而在对此罪进行处罚的时候,自然也是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