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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途有什么

时间:2020-09-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途有什么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途是比较多的,包括由承包人进行经营、转让经营权、出租、入股、抵押贷款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村土地转包经营权纠纷解决方法

1、乡村调解

乡镇和村这一级,对农户承包土地的情况最为了解,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最为清楚。乡村干部一般在群众中有着一定的威望,处理土地纠纷也有着很多的经验和方法,在调解和处理土地纠纷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遇到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首先可以依靠乡村调解解决,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乡镇和村都有义务帮助调解处理。调解达成协议后,一定要签订调解协议书,和解双方和调解人签字盖章,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县市仲裁

关于仲裁问题,我国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法的形式规定了承包地纠纷仲裁的内容、机构、形式等具体方面。可以申请依法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负责仲裁的机构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县级一般都有设立,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并承担其日常工作。

3、司法保障

这是处理土地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后也是最有力保障。一方面,如果你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途是比较多的,包括由承包人进行经营、转让经营权、出租、入股、抵押贷款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