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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法规定的对象是谁

时间:2020-09-13

引渡法规定的对象是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加入了许多载有引渡条款的刑事法国际公约,承诺将对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犯罪承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国际义务。(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和泰国、白俄罗斯、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等11个国家签定了引渡条约。为了适应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需要,为引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便利于打击犯罪,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我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引渡法列入了立法规划。经过较长时间的调研和准备,有关立法部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开始了起草引渡法草案,并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之后,将该引渡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有关方面提出了许多需要解决的引渡理论和实际问题。笔者对相关的若干引渡理论作些探讨,供立法机关在制定引渡法过程中参考。

关于引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框架,以法律法规为网络而建立起来的。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引渡法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这涉及到立法权的归属问题,所以,必须明确界定清楚。

原则

1.平等互惠原则。

2.国家利益原则。

3.适用本国法原则。

4.双重犯罪原则。

5.双重审查原则。

6.“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7.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8.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

9.一事不再理原则。

10.特定性原则。其实我有全的,因为我自己也要写这个类似作业。但是不敢全部放上来,怕我们老师来搜索了以为我复制了这里的,所以你自己再个个原则搜索下。

对了,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引渡法是回避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所以虽然这是国际上所盛行的原则,但是我国引渡法中是欠缺的。

以上便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引渡法的一些法律规定,大家可以从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能够学到一些有关引渡法的一些知识,而不是一知不解。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