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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12题

时间:2020-09-14

12、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其特征在于“不特定”和“多数人”。前者是指侵害的后果与规模较大,无法预料且无法控制,后者是说犯罪行为会威胁到较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题中,“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可知客观上既没有造成损害,也没有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因此,不构成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