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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险条款

时间:2020-09-17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承运人或受托人在运输他人货物时所承担的对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项下货物的损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不承保标的

1、帐册、支票、契约、现金、钞票、邮政汇标、邮件、有价证券、宝石、有价文件;

2、活牲畜,除非在保单明细表内另有特别约定。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单对下列责任,不负责赔偿

1、延误、市价跌落、丧失市场、丧失使用价值及任何其他后果损失;

2、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抢救财产;

3、雇员盗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除非保单明细表内另有约定);

4、自然磨损、鼠咬、虫咬、内在缺陷;

5、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原因引起的损失;

6、罢工、暴动、武装冲突、民众骚乱、或在这些行动中任何人或组织采取的行为;

7、战争行为或敌对行为,包括恐怖行为(以中国新闻机构发布消息为准);

8、政府或军、警机构采取的一切行动而导致财产损失;

9、暴动、起义、内战、篡权、政府为组织、防止上述行为所采取的行动、根据海关或检疫部门的规定没收或销毁、公共当局占用、走私或非法贸易。

四、损失报告和施救

(1)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险公司将支付采取这些措施的合理费用。被保险人在其能力范围内需向保险公司报告损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如是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必须有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五、损失条件

1、针对保险公司的诉讼:

被保险人发现引起索赔事故的12个月内可提起诉讼,12个月后不得在任何法庭以任何形式的诉讼要求获得赔偿。

2、权益转让:

若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赔偿,被保险人应将向任何个人或团体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文件,尽一切可能使本公司获得此项权利。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不得行使任何事损害此项权利。

3、赔偿时效:

所有赔款应扣除明细表列明的免赔额,并向本公司提交适当的损失和权益证明,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后30天内支付全部赔款。

六、转让

无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转让无效。

七、其他保险

任何其他保险项下所承保的损失,无论该保险由谁投保,生效日期是否一致、之前或之后,本保险将视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