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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时间:2020-09-19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收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收养关系。

一、解除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解除收养关系之法定解除:

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解除收养的条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如果要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必须要符合法律关系,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确定收养关系的时候不要轻易的解除,不然后果是会特别严重的。需要去解除收养关系但又不知道怎么样去解除它的时候,你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