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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多久

时间:2020-09-21

一、离婚冷静期多久(《婚姻法》于2020.12.31失效)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具体设置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关于离婚冷静期,它只是民法典草案上提出的,现在还未施行。

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法院以通知的形式,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期限,冷静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期限多久因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故由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确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法院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其中,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法院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期限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法院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1、家暴,这是很多人反对离婚冷静期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是因为家暴而引起的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则会导致施暴方变本加厉,严重危及受暴人的生命安全。

2、增加离婚成本,浪费司法资源

3、有一定的风险性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期限是30天。如果在30天内想反悔的就可以反悔,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实设立离婚冷静期也是有很多的弊端的,很容易产生家暴等问题,以上就是小编的回答,要是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进行相关法律的咨询,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