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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时间:2020-09-22

网友咨询:

我家邻居赵*爷今年80岁,其与过世的老伴共生有两个儿子,长子之子已成年工作,次子之子尚未成年。2009年至2012年,赵*爷的两个儿子相继去世。现在赵*爷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其要求长孙赡养时,长孙拒绝,理由是赵*爷共有两个孙子,自己没有履行全部赡养的义务。无奈之下。赵*爷一纸诉状将长孙、次孙告上法庭,要求两个孙子对其尽赡养义务。请问,儿子死后,祖父有权要求孙子尽赡养义务吗?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此可见,赵*爷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其尽赡养义务。本案中,赵*爷的长孙已成年且有收入,其有承担赵*爷赡养义务的能力,而赵*爷的次孙尚未成年且无收入,所以无力承担赵*爷的赡养义务。因此,法院只能判决赵*爷的长孙对他履行赡养义务,对赵*爷要求次孙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