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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幅提高土地闲置费 征收标准为原来16倍

时间:2020-09-11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下称《办法》)即将颁布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广州在本轮楼市涨价潮中首个出台的稳定房价政策,直指开发商高价拿“地王”囤地不开发,哄抬楼价的行为。

闲置费征收标准为原来16倍

《办法》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再按月计收,而是统一规定按出让土地价款20%或划拨土地价款20%一次性征收,并明确规定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

这一规定显然大大提高了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此前,房地产用地土地闲置费按合同出让金额的1.2%按月收取,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逾期不缴纳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闲置开发用地一个月的,原来只需要交地价1.2%的土地闲置费,按新规定一下子就得按地价20%征收,新收费标准为原来的16倍多。而土地闲置费滞纳金也从原来的万分之五升至千分之一,为原标准的2倍。

闲置土地增值也要补交地价

《办法》除了大幅度提高土地闲置费的处罚标准外,还要求闲置土地增值的要补交地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对闲置用地特别是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的要求,新办法规定闲置土地增值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补充合同时依规定调整土地价款,进一步加大了土地闲置的成本。

该负责人解释,土地闲置后,如果开发商重新开发,房管局会要求其签补充合同,然后按该地块所在地段地价最新评估价与地块原地价相比较,有增值的就要求开发商补交增值部分的地价。“打个比方,原来地价1000万元的,现在市场评估价达到1200万元了,那么开发商就得多交回200万元的增值地价。”而地价市场评估价将会按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假设开发法等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定。

《办法》还改变了原来先认定闲置土地再予以处置的做法,合并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环节;对于用地单位已书面承认土地闲置事实的,可直接进入处置环节,加快了闲置土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