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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赠与他人需要哪些手续

时间:2020-09-11

划拨土地赠与他人需要哪些手续

1、签署确认书:需要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以下几项,出示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的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示出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亦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权证印花税5元/套;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5、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划拨土地赠与他人在哪办理

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3、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以上就是划拨土地赠与他人的手续和办理地点的全部内容,依法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面积使用土地。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应先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房屋转让的,须先经其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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