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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他人网页是否构成不当竞争

时间:2020-09-30

案情:**通达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兼并**豪达电器集团公司,并于同年7月3日更名为**豪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原**豪达电器集团公司于2000年11月通过**东方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景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的www.hao-da.com域名由**电器公司继续使用,并由其支付了相关的域名使用费。**浩大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7月也通过**网景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成功注册了域名www.haodacopper.com.在尚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情形下,该公司的网页制作人自行将“浩大”的拼音字母“haoda”设定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页上传。在操作过程中,又无视计算机所显示的相关提示,将包含该公司字号、公司简介、产品说明、经理介绍、营销网络等版块的该公司网页,覆盖了**电器公司的网页,造成访问**电器公司网址的客户实际浏览到的是**公司网页内容的后果。**电器公司因与**公司交涉未果,遂以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互联网上公布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法院一审认为,**公司错误上传其网页,将**电器公司的网页覆盖,主观上具有故意过错;客观上侵害了**电器公司的经营利益,扰乱了网络环境下的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电器公司所受损失额以及**公司的侵权获利额均难以确定,故本案的赔偿额应综合考虑**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范围、持续时间以及**电器公司网页广告效应受到的损失、网页重制费用、为调查侵权所支出的费用等多种因素酌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限期提交向**电器公司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由**电器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赔偿**电器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5000元。一审判决宣告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评析:本案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两个:一是对行为人在网络环境下是否存在故意过错如何判定;二是应当如何理解和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一、**公司的错误上传行为存在主观上的间接故意有观点认为,**公司的错误上传行为纯属偶然事件,其主观上并没有覆盖**电器公司网页的故意。由此,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对行为人在网络环境下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何判定?笔者认为,应当根据网络用户所应遵循的业内惯例、所应履行的谨慎注意义务以及网络所特有的程序设计来加以判定。网络空间如同现实世界一样,并非不受规制。网络用户在网上进行上传、下载、数据传输,应当遵守业内惯例。否则,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威胁网络安全。网络用户有权使用的网络服务器空间,与其用户名和密码之间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用户应当根据网络商提供的与其有权使用的网络空间相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页或其他信息的上传。这如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道理一样。**公司作为一个网络用户,对这样一个计算机上传的基本常识应当知道。该公司虽于2002年7月成功注册了域名,但其在**网景公司尚未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的情形下,却贸然使用“浩大”的拼音字母“haoda”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页上传。实际上,该公司使用了与**电器公司服务器空间相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haoda”进行网页上传操作,明显违反了业内惯例。**电器公司与**公司都是使用Cuteftp软件上传的。通过Cuteftp软件上传网页,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FTP管理界面后,右边的远程服务器中指定空间的目录结构,其中显示了所在网站网页的文件和文件夹。对于缺省网页的网站与已经存在网页的网站,该目录结构中所显示的文件与文件夹,有着明显的区别。当时,**公司的网页是空白的,而**电器公司网站建立于2000年底,其网页早已存在,且在纠纷发生前一直正常运行。因此,**公司实际操作上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知道已经进入的远程服务器空间上存在的诸多文件夹和文件,并非网站缺省状态下的目录结构,进而应当注意到其已进入的服务器空间,并非空网站或者网络服务商提供的默认网站。换言之,该公司已进入了其他网络用户的服务器空间。在此情形下,该公司却置网络用户的谨慎注意义务于不顾,无视计算机上“文件已存在,是否覆盖”的提示,执意上传,继续进行确认操作,放任侵害他人结果的发生,将其网页错误上传至**电器公司网站,侵入**电器公司的网络空间,覆盖了**电器公司的网页,造成**电器公司网站已存在的数据不可逆转地被删除的严重后果。所以,**公司的错误上传行为,在主观上具有间接故意的过错。除此之外,不能作出其他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