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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成本及交易效率

时间:2020-09-30

信息和搜寻成本——信息的获取和搜寻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获取的手段和搜寻的方式。由于荷兰式拍卖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故对于买卖双方来讲寻找合适对方的过程是一个串行搜索的过程,整场拍卖所耗费的时间为每笔拍卖分别耗费时间的和。

谈判和签约成本——拍卖是一种谈判机制或价格博弈。由于荷兰式拍卖属多对一非重复性同时博弈,且每次博弈只产生一名中标人,因而它的签约过程具有排他性和不连续性(即在某一购买商按下电钮后只能进行一对一的签约,剩余拍品的拍卖需在这一签约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这使得等待签约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此外,现行的集中竞价交易模式必须购买商亲自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按电钮,这又带来了参与成本和委托-代理问题。

履约和监督成本——由于荷兰式拍卖的信息流与物流同步运行,价格发现与实体物流相捆绑,拍市既是交易场所又是货物集散地,从而为完成签约和货物交割需进行运输、搬运、仓储、保鲜、包装等项作业,这些作业既有外部物流又有内部物流,由此荷兰式拍卖的物流成本是巨大的。

(二)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效率

从以上考察得知荷兰式拍卖具有高昂的交易成本,对于大多为低价值的鲜活农产品来讲,如此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导致交易资金效率的低下。然而,但凡来自荷兰的有关人士都声称荷兰式拍卖的最突出优点之一就是其具有很高的交易时间效率,即速度快。的确,凡见过荷兰式拍卖的人都会对拍卖大钟上迅速转动的光标留下深刻的印象。从原理上讲荷兰式拍卖属限时交易,即每笔交易必须在价格下降到保底价之前完成,这使得它的单笔交易具有很高的时间效率。然而,荷兰式拍卖搜索的串行性、签约的排他性和不连续性使得它的整体运作耗时巨大。在极端的情况下,若某一购买商所需的货物恰巧排在拍卖序列的末尾,那他就必须等到最后才能进行交易。因此,荷兰式拍卖实际上并无时间上的优势可言,其局部的时间高效率完全被其整体的时间低效率抵销掉了。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讲,时间就是金钱,任何环节上的时间延误都意味着价值的损失。

由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极为高昂;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效率(包括资金效率和时间效率)十分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