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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怎么办

时间:2020-12-12

一、公共交通工具上如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怎么办

1、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处理方式是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2、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二、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八条

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的处理方式,离不开积极向停靠点以及运营车辆的部门报告通知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并且组织卫生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的防疫工作,如果对于具体的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去咨询一下更加专业的律师以及法律部门,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