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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

时间:2020-12-12

谁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的单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的单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