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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时候违约金和定金竞合怎么办

时间:2020-09-12

购房的时候违约金和定金竞合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然而在实践中,出现当事人同时主张定金与逾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情况。此时,法院应当如何裁判?

有的法官认为,此种情况应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起诉。但有的法官认为,涉及到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案件,往往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如果驳回起诉,并不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还可能激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因此法官可以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违约金和定金需择一选择。

若当事人仍然坚持二者都主张,法官应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定金或逾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低于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若当事人无法提出证据证明,且仍坚持违约金与定金都主张,这时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主动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来进行裁判。

由于定金与逾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均是对因开发商不履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行为实际损失的弥补,按照损失填补原则、公平原则以及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二者不能并用。

违约金如何确定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定金罚则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3.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购房的违约金主要是在购房的时候签订的合同中协商好的,其中一方违约是要向对方提供违约金的。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违约现象的,不排除个别现象。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