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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不知情是否构成侵权

时间:2020-12-19

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不知情是否构成侵权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的证明材料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对于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侵权状态的审查还是需要主观上满足明知的责任形态,如果持有人不知情的,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性

保护自己的核心秘密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头等大事,而其中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秘密就是它们的软件代码,但是光是保护是不够的,时代在进步,技术在升级,如何让自己的技术帮助企业发展的更好,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才是IT企业们最看重的一方面。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互联网行业创业,创业初期除了自己的软件以外一切都是空白,而如何打败众多竞争对手,并且保持自己独特的优势,同时能够获得市场的青睐,政府方面政策或者资金方面的支持,都是IT创业者或者管理者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或者地方对于IT各方面支持的政策有不少,可是很多门槛较高,要求较多,使得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在这里凤凰知识产权要提醒大家不要忽视了企业最初的、最重要的发展基础,那就是软件或者手机APP等程序的源代码!

如果自己是无心并不知道该行为会对别人造成侵犯那么就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后续的工作中应该注意,所以在多数情况下我们都需要谨慎的执行,最好就是自己创新或者询问软件的主人,如果你对上述内容还有疑惑欢迎进行法律咨询,为此在线律师咨询网可以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