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网络直播侵权行为应否担责

时间:2020-12-19

网络直播侵权行为是否应该担责

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回顾

XX专车司机孔某深夜在机场周围等待订单,而他等的目标是深夜下班的空姐通过XX约车平台下的订单。孔某在乘客上车后在未告知车内有摄像设备且没有征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诱导乘客暴露个人信息,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XX约车平台表示,已对该司机封禁,等待下一步处理结果,而直播网络平台也对其进行了封号处理。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呈现出火爆的发展态势,但也不断爆出数据造假、内容侵权等问题。此次事件中,孔某的行为是否涉嫌侵权?网络直播平台和XX约车平台应否担责?

孔某擅自将空姐涉及私生活的谈话内容,通过直播方式让大量用户知悉,侵犯了空姐的隐私权。此外,该司机未经空姐同意,私自将其与空姐的影音录像上传至网络,且通过直播获得大量用户关注,进而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侵犯了空姐的肖像权。

肖像作为个人信息,有人格利益,也有财产价值。此次事件中,直播行为利用空姐的肖像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空姐可以要求其返还获利,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空姐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孔某的行政责任,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直播平台有无责任

根据直播平台的商业运营模式,主播靠用户的打赏和奖励获利,而平台依靠网友的点击量获得经济回报。因此,对主播的侵权行为,直播平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