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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肉搜索看个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时间:2020-12-19

【摘要】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成为大多数人生活的必须部分。人肉搜索引擎是网络时代典型的产物,在几年前也仅仅是一个概念,还没有成为一种产品,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使人们可以通过上网,方便快捷的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节省人力资源与社会成本,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人肉搜索开始无序的壮大,甚至呈现出对他人合法权利构成侵犯的倾向,本文试图重新审视人肉搜索的发展脉络,并探索规制人肉搜索的途径。

【关键词】人肉搜索;隐私权;法律规制

一、人肉搜索概况

人肉搜索是相对于而言的,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引擎其实就是在一个虚拟的社区里面利用现代信息科技由人工参与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

虽然,人肉搜索相比之下没有网络机器搜索那么迅捷的速度,但是它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却可能在顷刻间形成网络共振效应,能在短短数天找到虐猫事件中残忍的网络美女嫌疑人,追查功夫少女事件的幕后黑手。从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到火爆的铜须门”网络丑闻以及最近针对流氓外教的网络追杀令”,都显示出人肉搜索引擎的强大网络互动力量。这一场场由网民发动起来的战争让人拍手称快的同时,更使我们有理由警醒普通网民通过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的网络社区活动寻找当事方的潜在弊端。即人肉搜索可能因为这种群体性的行为而走向极端,变成侵害他人合法隐私权利的工具。但是并非所有的人肉搜索机制都会产生这种不良效果,其绝大部分时候仍是是在默默地为广大的网民提供帮助,基本上都是通过求助、发问的方式获得很多网友的帮助和回答。这个是广义的人肉搜索,也就是人肉搜索最为主要的应用,而通常我们提到的那种社会层面的寻找具体的人和线索的人肉搜索,我们称之为狭义的‘人肉搜索’。狭义的人肉搜索存在的侵犯隐私问题,需要相应的内容监管和正面引导,否则,当诸如网络通缉令”的人肉搜索出错的时候,其不幸者就由于被网友误当做被通缉者,致使他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网络上,甚至连其亲属、家人的隐私也被人公布。生活工作都会受到了极大干扰,社会评价度降低,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使人肉搜索形成了一个正反馈、一个良性循环。

二、人肉搜索行为对个人合法权利的侵害威胁

1、我国现存法律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隐私权在中外都是非常受关注的一个话题,特别是在网络时代,更为敏感。在我国,一般意义上的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公开利用和侵扰的一种人格权。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就隐私权进行规定,我国宪法对人格权(第38条)、民法对名誉权、人格权(民法通则第101条、司法解释第140条)也都只是框架性的规定,并无明确的保护隐私权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从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隐私权目前仍缺乏有效的救济措施,而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从诞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因为对于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泄密、隐私侵犯等问题。

2、网络人肉搜索侵权的认定机制缺失

我国宪法对人格权(第38条)、民法对名誉权、人格权(民法通则第101条、司法解释第140条)等隐私权也都只是框架性的规定,并无明确的保护隐私权法律规定。著名的搜索引擎谷歌,在其隐私条款中规定,(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这样做是我们的法律义务,或者相信获取、保护或公开这些信息对于保护Google、Google的用户以及公众的权利、财产和安全是合理而必要的……我们可以分享(客户的个人)信息。这个意思是说,只要谷歌决定想看,它就可以查看你的个人信息。在国内,天涯社区在其违规信息举报须知中提出,泄露个人隐私(如姓名、身份、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明显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友可及时进行举报,我们会及时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