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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执行管理与考核办法

时间:2020-12-27

1、总则

为了严格执行电费电价的有关政策,避免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使电价管理更加规范,确保电价执行准确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供电企业。

3、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县级供电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专变客户电价变更的审批;营销科负责电价政策的执行、日常电价执行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班组负责日常电价的检查,同时对电价执行不到位的客户进行上报,以确保电价的正确执行。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对新装客户的定价程序

4.1.1业扩报装人员在验收送电前,在业务工作传递单上填写用电客户的主要用电设备容量、用电性质,并确定电价分类比例。

4.1.2电费专责根据业务工作传递单,确定用电电价类别及标准。

4.1.3电费专责将确定的用电电价类别及标准报营销科长(低压客户)或主管领导(高压客户)批准后执行。

4.2对原有客户变更电价的程序

4.2.1当客户提出变更用电类别的申请、抄表员提出用户用电性质与抄表卡内容不符或用电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用电客户的用电性质发生变化时,用电检查人员应经过现场核实,并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填写用电客户的主要用电设备容量、实际用电性质及电价分类比例。

4.2.2电费专责根据客户提出变更用电类别的申请或用电检查工作单,确定变更用电电价类别及标准。

4.2.3变更签字按审批程序执行:低压供电用户电价变更程序:由班组填写变更单,营销科电费专责审核,营销科科长审批;高压供电用户电价变更程序:由班组提出,营销科电费专责填写变更单,营销科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5、考核办法

5.1根据上级局下达的电价指标对营销科进行考核,营销科负责对各营业班所进行考核。

5.2凡发生以下情况,县供电企业根据各自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1因国家电价调整,未及时更正电价。

5.2.2客户电价执行不到位。

5.2.3私自变更客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