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关于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

时间:2020-12-30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为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学习,提高对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有力地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与学习,为该法的认真贯彻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做好法律知识上的准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法律宣传普及工作,为法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市场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宣传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这部法律的施行对进一步加强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增强做好批发市场质量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向消费者负责。在批发市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必须重视面向经营户和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一方面,让经营户了解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市场应当履行的相关规定,增强其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让消费者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检测抽查,推进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为此,农产品批发市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工作,必须做到四有:一是有一位市场领导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开展;二是有一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系人,负责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和进行业务技术沟通;三是有一个市场设立或委托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符合规定的检测设备与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能够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四是有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与运行制度,包括检测样品采集规范、检测工作流程、检测结果发布与报告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办法、商户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记录与档案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管理,主动将上述与检测工作有关的人员、机构、制度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平时检测中发现的超过国家规定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市场应依法作出停止销售的处理,并最晚于次日前将检测与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