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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出境游只需1万元 保证金却要近10万

时间:2020-12-30

案情:

刘女士的女儿今年在外地上大学一年级,女儿一直很想去趟韩国,因此刘女士决定孩子放寒假时全家一起出去玩。韩国的旅游团费并不贵,刘女士咨询后得知全家出游最多需要花费1万元左右。可是正当刘女士准备报团定出游日期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她需要交纳每人3万元左右的保证金。这样一来她们一家三口就要交纳将近10万元的保证金,而且旅行社还要求刘女士交纳现金。旅行社告诉她无论在哪个旅行社报团,这笔保证金都是要交的。收取保证金是对旅行社的一份保障,为了防止有些游客出境滞留。旅行社还保障,只要刘女士一家按时归国,他们旅行回来后旅行社会立即将保证金退还给刘女士。◎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出境游是否该收取保证金,或者保证金按照什么比例收取。不过如果出现游客回国后旅行社不归还保证金的情况,游客则可以到相关管理部门投诉要回保证金。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在选择出境游时市民最好在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明确保证金的相关条款,收取保证金旅行社可以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将保证金的条款写在合同中也可以维护市民的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