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包二奶”可以认定为重婚吗

时间:2021-01-05

“包二奶”可以认定为重婚吗

包二奶行为虽然具有违法性和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从总体上讲尚不属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不宜认定为重婚罪。理由有三:

1,“包二奶”行为大多隐蔽、且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多是进行以金钱为筹码的性交易,并不存在两个以上婚姻关系的重合,也未公开地挑战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侵害到重婚罪保护的客体,故不属重婚;且刑法也尚未将其规定为犯罪。

2,“包二奶”属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应属婚姻法调整的范畴,行为人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由对其定罪量刑,将于法无据。

3,在实践中,“包二奶”行为与通

奸行为很难区别,“包二奶”从本质上讲,仍为姘居或长期通奸的行为,如果把通奸行为作为犯罪处罚,未免打击面过宽,反而会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社会问题。

因此,对“包二奶”行为主要还是应通过党纪政纪及社会道德规范去处理和约束。“包二奶”者的妻子所受到的损害,可以依法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本问题的回答,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移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