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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保监信访在办公场所扰乱秩序的怎么办

时间:2021-01-11

一、中银保监信访在办公场所扰乱秩序的怎么办

信访人扰乱、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险信访秩序的,保险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劝阻、批评或者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

第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险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威胁、侮辱、殴打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三)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四)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五)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保险信访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信访人扰乱、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险信访秩序的,保险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保险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不属于信访的范围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事不归信访部门管。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涉诉涉法等其它法定途径处理的事情不受理。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办理期内不重复受理。

4、已有复核意见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已经终结的不再受理。

通过上述的分析,到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办公场所进行上访时,如果扰乱、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险信访秩序的,由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的,由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