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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

时间:2021-01-13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罪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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