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时间:2021-01-14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9条第2款的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际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枉法裁决往往还与相应的受贿行为有着一定的联系, 而当发生这样的情况是,法院将会给予加重处罚的决定建议当事人请尽快咨询律师帮忙减轻处罚,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