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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俘虏罪主体可以是谁

时间:2021-01-14

一、虐待俘虏罪主体可以是谁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监押看管俘虏职责义务的军职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负有该职责义务的人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出于义愤、报复、狭隘的意识,明知是违反政策、法律、国际公认准则仍然实施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虐待俘虏罪,刑法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秩序,作战利益,相关政策,法律规章,纪律的规定及战俘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

虐待俘虏罪,是指负有监押看管俘虏职责义务的军职人员,违反政策对俘虏实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和摧残,情节严劣的行为。

对待俘虏,应执行人道主义待遇,对待俘虏从政策和法律上规定不准歧视,不准虐待,不准杀害。虐待俘虏,是败坏武装部队声誉,败坏执政党信誉的恶劣行为,严重损害战争利益,同时还违反国际上公认准则中的“给予战俘人道主义待遇,保护他们的人身、荣誉、财产、生活的权利”的规定。

二、相关阅读:什么是虐待罪?它是怎样量刑的?

虐待罪是指对同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限制自由、凌辱人格、冻饿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俘虏虽然是敌人,但是也需要妥善对待,不得虐待。虐待俘虏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发生在战争年代。即使是俘虏,也是有人权的,需要予以优待。如果违反法律或者其他规定,虐待俘虏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需要交予军事法庭审判。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