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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地产律师提醒:购房者应当查询所购房产是否有“五证”

时间:2020-09-12

这“五证”包括:

①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

②、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③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④、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

⑤房地局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在这“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

石家庄房地产律师提醒: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购房人无法按约定的时间得到房产证,而这其中最多的,就是城市远郊区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以合建、联建名义建造的住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联建、合建的住宅是不允许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这类所谓的商品房尽管售价很低,但缺乏基本的安全保证,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查处。即使将来经过整顿,转变为合法项目,其前提也必须是发展商按规定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费用,而后这部分费用还是要分摊到每个住户身上。因此,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