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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公务员因对干部任用不满,向单位饮用水投毒!真相是……

时间:2021-01-21

【案例说法】

近日,网传山东威海*山市统计局一名在职公务员因为对干部任用不满,在网上购买了刺激母猪发情用的激素,通过针管注射进统计局日常喝的大桶水里,统计局所有的办公室都在喝被投毒的水。

对此,官方发布通报!

2019年7月,*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统计局工作人员于某进行立案侦查。经查实,于某在单位饮用水中投放医用注射液。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正依法审理中,将对涉事人员依法从严查处,有关情况将依法依规对外公开。

近日,有网民发布的*山市统计局一名工作人员涉嫌投毒的信息与此相关,但有关表述与查实情况确实有较大出入,存在明显夸大和编造成分。请勿传播不实信息。

【律师普法】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并且内容更加广泛。

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以上问题,如有其他疑惑,欢迎咨询华律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