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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区分

时间:2021-01-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区分

一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序鉴定后,无需负刑事责任,但责令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是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是间接性发病的,需负刑事责任;

三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人是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可视情形减轻或从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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