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出租屋发生命案 房东可否索赔

时间:2020-09-13

案情:

程某将一套闲置房屋出租给林某居住,但有一天,林某因琐事在出租屋内打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这套房子因此成了“凶宅”,林某不打算再租,程某收回后,因房屋曾发生过命案,没有人再来租过这套房子。为此,程某想问,是否可向林某请求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对于出租屋内发生命案、自杀等情况,我国尚未出台法律规定房主可向房客索赔。即便是房客损坏了房主屋内物品的赔偿,也必须是在出租房屋合同中写明才可保障。

法律是不可能为了保护迷信思想而制定法律条文,出租屋内发生命案与出租屋是否能够再次出租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只可能保障房屋出租时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说租客损坏了房主的物品,如果在租房合同签订时,约定了违约金的赔偿,那么法律可以保障房主的直接财产损失。在苏某某的案件中,如果房主想要追讨赔偿的话,也只能对租客的第一直接人追讨房屋内部墙体、地面或整体概貌的损失,并不能以房屋很难再次出租为由进行追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