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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出现违法行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时间:2020-09-13

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承租人违约吗

根据《合同法》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违法行为是否是违反了租赁物的正当使用,若违反了租赁物的正当使用则是违约。根据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因此,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据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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