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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时间:2020-09-13

怎样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该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