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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时间:2020-09-16

目前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特点:

一是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

随着城镇居民财产增多和投资理财意识增强,2005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带动下,城镇居民的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其他投资收入以及出租房屋收入均有大幅增长,从而促进了财产性收入的高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520元,比2005年增长169.7%,年均增长22.0%。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也加快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二是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

在收入快速增长,收入渠道逐步趋向多元化的同时,财产性收入比重仍然最低。“十一五”时期,作为城镇居民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由2005年的68.9%下降到2010年的65.2%,下降3.7个百分点;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则有所上升,2010年经营净收入占8.1%,财产性收入占2.5%,分别比2005年上升2.1和0.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四大收入中的比重依然是最低的。总体来看,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的贡献还很小,不仅低于经营净收入的贡献,更远低于转移性收入和工薪收入的贡献。

三是与国际对比,财产收入比重更低。

以美国为例,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约为40%。90%以上的公民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与此相比,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到3%。在我国当前投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股票投资已成为人们保值增值的主要方式,且股市的涨跌已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