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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绝对外交豁免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0-09-17

香港绝对外交豁免权是什么意思

绝对外交豁免权,指主权国在某一司法管辖区获无条件外交豁免。

香港回归近14年,终审法院首次主动提请人大释法。终院就刚-果的债务诉讼颁下判辞,裁定外国政府在香港法院享有司法「绝对豁免权」,同时决定主动提请人大释法,要求人大澄清《基本法》第13及19条中有关「外交事务」的定义。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3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19条则指香港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在有需要时,法院应取得行政长官请示中央人民政府后发出的证明文件,以文件内容作判案依归。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2011年8月底在北京召开,听取香港终审法院就刚-果民主共和国欠债引发外交豁免权争议,提请解释基本法第13条第一款及第19条的草案,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条第一款和第19条的解释。释法通过后,香港需跟从中国,给予刚-果绝对外交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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