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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20-09-17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