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

时间:2020-09-18

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

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当然,对于所附条件如果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那么这种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也自然会认定为该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生效的问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如果您还有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为您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登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