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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集体土地权抵押登记申报资料有哪些

时间:2020-09-11

租赁集体土地权抵押登记申报资料有哪些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2、土地抵押双方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

5、抵押(出租)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

6、产权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或董事会决议;

7、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

8、经双方确认的宗地分割图;

9、其他有关材料(工业区管委会或镇政府同意抵押材料)。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是什么

受理→材料初审→报批、缮证→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6、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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