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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条款

时间:2020-10-02

一、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派遣期限;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六)工作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九)劳动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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