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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河北省衡水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时间:2020-10-03

2011年度河北省衡水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原创作者:中国工伤赔偿著名律师陈*峰律师联系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峰律师:您好!请问:我叫张*森,男,今年45岁,河北省衡水市人。在河北省衡水市一家个体暖气片厂从事碾沙工作,2010年9月底因机械事故被槽钢砸断右肱骨,诊断为右肱骨骨折(有内固定)、挠神经损伤,肘关节和腕关节、手指不能伸展严重影响功能。2011年4月认定了工伤,经鉴定工伤伤残等级为7级。我领了工伤证和伤残鉴定7级鉴定结论通知书。住院19天,在医院住院和治疗费花去8000余元,全部由单位支付的。休息至今,单位没发我工资,我受伤前月工资为2000元。陈律师,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多少赔偿款?

北京陈*峰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2000元/月=26000元。(详见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和第61条第3款);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141元/月*(26+10)个月=77076元(详见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上述两小项合计:103076元。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的挠神经损伤的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即12个月*2000元=24000元。

上述一、二项合计为:127076元。

所以,如果您现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127076元。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以上计算暂按照2010年河北省衡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699元(详见中国衡水网:http://www.hengshui.gov.cn/HSZW/TJXX/2011/05/03/content_203051.shtml),即月平均工资2141元为标准计算,如果衡水市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另有公布,那就按公布后的标准为依据计算。

4、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中国全国各地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如大家想知道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可以登录我的网站查找。

5、除以上赔偿项目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河北省衡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