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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家属应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0-10-03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劳死是工伤情形之一,即便目前的法律法规如此,但家属还是应该尽量争取工伤认定。那么”过劳死“家属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入手,将其认定为工伤呢?

以侵犯休息权为由维权

如果劳动者的“过劳死”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律师建议,家属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权利。现实中,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类似于绩效考评等制度设置,在不规定加班的情况下,迫使劳动者自愿加班,而法律对企业员工自愿加班的行为是没有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强制性要求的。

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分析,在“员工自愿加班”的情况下,“过劳死”会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进而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责任认定上各执一词。在此类情况下,家属可以考虑依据民法通则“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

也有的学者认为,家属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因为“过劳死”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用人单位隐性地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而导致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