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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联运发生的货损能直接起诉吗

时间: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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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我公司通过铁路陆续装运了16车共900余吨散装阳极糊发往朝鲜,并填写了国际货协慢运运单。但是,货物到朝鲜客户那里,发现短少了四十几吨。因这是我公司第一次开展外销业务,再加上《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属于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我公司对此不太熟悉。请问我公司直接去法院起诉铁路承运人要求赔偿,行不行?前些天,我公司人员去法院立案,法院怎么说不给立案,得先履行前置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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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30条规定:凡有权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只有以书面方式由发货人向发送路、收货人向到达路提出赔偿请求后,才可根据运输合同提起诉讼。

相关知识:国际铁路联运货损的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第31条规定:发货人或收货人根据运输合同向铁路提出的赔偿请求和诉讼,可在9个月内提出。关于货物部分灭失、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或因其他原因降低质量的赔偿请求,自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日起计算;关于货物全部灭失的赔偿请求,自货物运到期限期满后30天起计算。

同时还规定:从发货人或收货人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书之日起,上述9个月的时效期间即行中止。从铁路将关于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请求一事通知赔偿请求人之日起,时效期间仍然继续。如铁路对赔偿请求未予答复,则从赔偿请求提出之日起180日期间期满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这在法律上被称作前置程序。你公司若想就短少的四十几吨阳极糊进行索赔,应首先以书面方式向铁路发站提出赔偿请求,并收集好送达书面赔偿请求材料的证据。完成这一前置程序后,再拿着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前置程序,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当然会对起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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