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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如何鉴定

时间:2020-10-05

王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工人,1996年8月22日在工地施工中砸伤腰部。医疗期满后,到指定医院检查,结果为:4、5腰椎压缩性骨折,椎体滑脱,不能下蹲及弯腰,双下肢及臂部明显肌萎缩,双下肢肌力3级。问:这种残情应定为几级,肢体瘫是如何分级的?

答: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的程度,我国工伤评残的国标中,采用了英国医学研究会分级划分的标准,共分6个等级,即0~5级,5级为正常。具体表述是: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以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活动,即肢体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以外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在肢体瘫的评残中,经常发现有指定医院描述某工伤职工伤情时,写“截瘫”“偏瘫”等等,这样劳动鉴定委员会无法评残,因为没有对“瘫”的程度描述清楚,这里尤其注意要查清肌力。国家评残标准中对肢体瘫是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级的: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可评定工伤1级;

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可定2级;

截瘫肌力3级,或偏瘫肌力3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3级;

单肢瘫肌力2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可定4级;

四肢瘫肌力4级,或单肢瘫肌力3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5级;

三肢瘫肌力4级或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单足双肌瘫肌力2级,可定为6级;

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7级;

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均可定为8级。

王某目前双下肢肌力3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3级,同时又考虑他自我移动困难的情况,定为部分护理依赖,办理工伤退休时给予3级护理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