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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况,单位可以立即解除

时间:2020-10-06

问:签订合同后,试用期内我可以随时离开单位吗?

答:不可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欲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问: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况,单位可以立即解除?

答: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无论何原因,单位是否均不可解除“三期”内的女职工?

答:不是。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的情形)、第41条(裁员)解除。

由此可见,例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出现,单位仍可解除“三期”女职工。

问:我跟单位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解除我吗?

答: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并非不能解除。

若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情形之一的,单位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问:单位裁减多少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备案?

答: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