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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时间:2020-09-12

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一)反担保的手段有哪些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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